轻弯了一下。
下午两点,独立委员会听证正式开始。
地点仍在衡川。
但没有使用品牌项目会议室。
而是安排在另一层的独立听证室。
知序与衡川项目组分开入场。
所有陈述全程录音录像。
陆谨言坐在侧面程序席。
不在委员会中间。
也不在温知夏身边。
他负责确认文件编号、证据提交顺序和利益冲突程序。
听证开始前,郑仪先宣读规则。
“本次核查不以网络舆论作为事实依据。”
“委员会只审查已提交材料。”
“任何与原创性无关的个人评价,不进入结论。”
“知序可以陈述,也必须接受质询。”
“衡川项目组同样需要说明竞标程序和资料流转。”
温知夏坐在发言席。
右手边放着证据目录。
左手边,是那只大学时的计时器。
陆谨言走过来时,没有低声安慰。
只是将计时器放到她手边。
“八分钟。”
“知道。”
“按钮还记得?”
“左边开始,中间暂停,右边归零。”
“嗯。”
“你坐哪里?”
陆谨言指向侧面。
“那里。”
“不会替我补充?”
“不会。”
“我说漏了呢?”
“委员会会问。”
温知夏看着他。
“陆律师真无情。”
“是公平。”
她安静一秒。
随后点头。
“好。”
陆谨言回到程序席。
听证开始。
温知夏按下计时器。
屏幕数字跳动。
她没有先讲自己受到多少质疑。
也没有展示知序拿下过多少项目。
第一句话便是:
“知序接触过被质疑的海外案例,这一点不否认。”
委员会叁人同时抬眼。
温知夏继续:
“但衡川方案的核心判断形成于接触该案例之前。”
“具体策略、文案、视觉和用户测试,存在完整或可交叉验证的形成记录。”
“今天我会分别说明,哪些属于独立研究,哪些属于行业共性,哪些是在衡川项目中与法律团队共同完成。”
第一部分,是新加坡私人研究。
她展示恢复文件、课程邮件与导师回复。
没有夸大硬盘恢复范围。
明确说明原始材料只恢复部分。
也说明硬盘损坏原因尚不能完全确认。
程予安教授问:
“这项研究与衡川方案并不完全相同。”
“你如何证明它是创意来源,而不是事后关联?”
温知夏回答:
“不能证明它直接生成了衡川方案。”
“它只能证明,我在衡川项目以前,已经形成对专业信息顺序的持续关注。”
“衡川的具体品牌主张,仍然来自后续客户访谈与项目分析。”
委员会成员彼此看了一眼。
没有人继续追问这一点。
第二部分,是衡川项目时间线。
访谈记录中,多名客户提到:
“不知道自己的问题属于哪个业务部门。”
“文章看起来专业,但不知道该先做什么。”
“律师说了很多,我只记住风险很大。”
内部策略会上,温知夏第一次写下:
【衡川不缺专业,缺少用户进入专业的顺序。】
文件创建时间早于争议案例集中研究。
第叁部分,是相似表达。
她主动展示那句被删除的“让复杂被看见”。
没有藏。
也没有说它一定来自团队成员独立创造。
“我们无法排除这句短暂文案受到行业案例影响。”
“但它没有进入最终策略。”
“团队在半小时后删除,原因是无法解释衡川区别于其他专业机构的价值。”
“最终使用‘让真正的问题先被看见’,重点不在复杂信息视觉化,而在识别客户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。”
孟思远问:
“普通用户会区分这么细吗?”
“未必。”
“那行业认为相似,也不算没有理由。”
“是。”
温知夏承认。
“所以知序不要求行业仅凭法律标准接受我们的解释。”
“我们提交形成记录,是为了证明相似不是复制完整创意